我有一套房子离表弟上班单位很近,他最近准备买一套房希望买在我住的小区,同时,我因为工作调动想在现在单位附近买一套房子。因为二手房政策,再买房要首付五成利率上浮,所以想让表弟把房子买在我单位附近,然后我们换着住。
但是因为双方的房子都有30年左右的贷款,同时未来的日子太长了,不确定性很多,所以想知道能否通过房屋置换的方式,把两家房子换了。估计总价都差不多的吧。问题是:
1、如果我们自己直接签署个置换协议,在公证机构公证,但是不办房屋过户,(办房产证还要很多费用,没有钱办呢),还是各自还原有房子的贷款,这种公证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2、如果这种协议没有签署的意义,那么我们这种自家人互换房屋的方式办理是否复杂?不找中介行不行?办理全过程的费用有多少?
3、如果我们都先不办房产证,先签置换协议,然后再各自办换过的房子的房产证,是否可以。简言之:未办产证的房子能否置换?
谢谢各位帮助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