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固定资产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生的专门借款费用,应计入什么科目?

如题所述

固定资产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生的专门借款费用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在建工程指企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

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

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

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三、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价值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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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1、在固定资产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生的专门借款费用,应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2、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借款费用准则资本化条件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3、在建工程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第2个回答  2010-11-23
在固定资产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生的专门借款费用,应该资本化,应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俺来回答:
依据2006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第四条内容: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这个准则的意思就是:为构建资产或购置商品而产生的借款费用应该计入固定资产原价或商品的价款。

那么,楼主所说还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一样应计入该固定资产的原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