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在学罗马的法律制度,大家一起来说说罗马的制度?

如题所述

政治制度
公元前509年傲王塔克文倒台后,罗马人选择共和制度为新的国家政体。传说罗马贵族们就这个问题也进行过讨论,但是鉴于暴君塔克文专制的教训,罗马人决定放弃王权制度。这次可以称之为革命的行为时平民和贵族们共同的行动,罗马在向君主专制过渡的过程中遭到了一次沉重的打击,权力的要求被贵族和平民们同时提了出来,那么建立贵族和平民共同治理国家的制度必然会得到普遍的支持。

我们切不可以认为这次斗争及其以后的政治变革是个翻天覆地的变化,问题的关键仅在于国王的权力被分散了,罗马传统的政治模式没有变化。我们来看看这个新建立的政治制度:国家的议政及最高决定大权被分给了元老院,元老院制定法律,决定对外和纵伐交,对官员的任命罢免由最高决定权,最高的司法权力;执政官分去国王的行政权力,战时具有最高军事指挥权力,特定条件下元老院会任命特殊的执政官——独裁官,独断战时的行政军事;百人团大会,即反映民意的公民大会,选举官吏,决定重大事宜,通过或者否决重大法律;祭祀团分去了国王作为最高祭司长的权力,其服务对象也转向了全体国民。所以说公元509年的斗争虽然改变了政体,但是本质上属于革命者们(贵族和平民)对革命对象(国王)的权力的瓜分,罗马的政治社会传统并没有改变,但是作为共和国建立的开端,推翻国王的创举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

接下来,我就来介绍一下罗马当时的政治体制,在接下来的几百年里,这种政治体制会发生比较大的变化,但是基本上会保持这一基本架构不变。元老院(senatus)自然是最重要的政府机关,是共和国的象征和心脏,掌握着国家的最高决策、立法、外交、任免大权,初期的元老们基本上都是贵族,只是在后来平民不断的斗争之下才吸纳平民进来。元老这一崇高的职位当然是不能轻易授人的,初期由执政官每隔五年来确定元老人选,后来这一权力分给了检察官,著名的老加图和小加图都曾出任过检察官,另外,进入元老院的最重要的资格是必须担任过国家的高级官吏(财政官及其以上的,执政官当然最有资格)。在罗马拥有充分民主权利的公民,是可以穿紫镶边的袍子的,所以一般的元老都会穿紫镶边的白袍参加会议,有的还会穿红褐色皮靴,带元老指环。卸任前担任过执政官,独裁官,检察官之内的元老地位会相对高一些,他们的袍子上会有半月形的扣子,坐比较好的圈椅。

执政官(consul)每年选出两个,但是有主次之分,他们的权利基本上局限于罗马城之内,在罗马发展成一个帝国之后,管理各地的重任就由元老院提名的总督负责。执政官最大的职权是军事职权,也就是战时的最高指挥权,当然在非战时执政官也有处理一般政务,颁布一般行政法律,主持全国性公共活动,主持百人团大会和元老院会议的职责,他们可以干预除了检察官、保民官之外的所有官吏的行政。执政官由百人团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但是没有连任的上限,历史上任执政官次数最多的是共和国晚期的平民领袖马略,一共担任过八次执政官,而且还不是连任的。一般罗马人对于过于频繁连任执政官的行为也是很警惕的,同二战前的美国一样,虽然没有成文法典规定,但是过多的连任在罗马历史上是十分罕见的。为了显示执政官的尊荣,执政官出行时会有十二人的仪仗队开路,他们会肩扛一个插有斧头的束棒开路,这种东西被称为权标,当然它还有一个更有名的名字——法西斯。束棒可以执行杖刑,斧头可以执行死刑,整个权标象征着执政官的权威。也有人认为木棒象征罗马城墙,斧头象征执政官的权威,合起来就是说执政官在罗马城内有最高的权威,当然也有认为木棒代表人民的,总之法西斯是代表执政官的权威的,不过在执政官主持公民大会时,仪仗队必须将束棒放下以示权力对公众的尊重,至于法西斯在近几十年里产生的新的含义,这里就不深究了。

在极特殊的情况下(一般是非常危急的战时状态),由执政官提名,元老院会任命特殊的执政官——独裁官(dictator/magister populi),独裁官在战时拥有至高的权力,可以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维护国家的利益,为了防止独裁官损害国家利益,独裁官的不超过有六个月,并且不能超过推选他的执政官的任期,当然,如果不是国家处于最危险的时候,元老院也不会随便任命独裁官。

百人团大会(森都里亚大会)是罗马的最高选议机构,具有最高的选举权,决定权,任免权,特殊的司法权(可以审判死刑)。罗马的选举不是平等的普选,罗马的六个不同等级(有关等级的划分见王政时代的相关描述)的选举资格也是不同的。罗马的百人团选举方式有些类似美国的选举人票,罗马的军队由各个等级共同出兵组成,不同的等级分别出不同数量的百人团,这就构成了选举时百人团的划分依据。整个罗马自由民团体一共有193个百人团资格,相当于有193个选举人资格,这193个百人团资格在不同等级中的划分是不一样的,一般而言,高等级的百人团数是高于低等级的,所以在选举时前两个等级就控制了一半以上的百人团资格,当然有争议时,低等级的百人团资格也会起关键作用。不过总的说来,百人团选举中,高等级的公民总是占便宜。后来罗马的军队和公民数不是这193个百人团可以代表的了,马略改革后百人团制度也失去了军事上的意义,但是百人团大会的模式一直延续了下去。

以上是共和国时代的基本政治制度,接下来我们看看罗马人的官制。

罗马的官吏基本上都是在执政官之下负责各种政务的官员,大法官〔Praetor〕负责司法工作;财政官〔quaestores〕负责管理国库(aerarium),后来负责军饷的分发,数目也随着罗马的扩张不断增加;检察官(consor)任期18个月,调查公民财产记录,确定税额,审核国民纳税状况,监督国家官吏的工作,评价国民道德作风和官吏的执政水准,统计公民数量,每隔一段时间按照财产标准为公民进行等级划分,后来增加了核准进入元老院的资格的权力,检察官每次选出两个,他们对元老、公民、官吏的评价是有法律效力的,被检察官谴责的人有丧失自身权利的危险,检察官后来还负责国家工程事业,出租多余土地的职责。以上的官职,同时也是罗马的行政机构,后来随着罗马的发展,罗马的官制也发生了变化,这些我们在后面也可以看见。

罗马的政体和官制总的来说是偏向贵族的,在罗马担任公职没有工资,家境贫寒的罗马低等级公民,无权无名无钱,也就难以染指公职。富有的平民因为贵族们对国家权力的把持也难以参加政治活动,所以早期罗马共和国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平民和贵族之间的争夺权力的斗争。我们会在接下来看见这两大阶层之间长达几个世纪的斗争。

军事制度
罗马人在登上历史舞台之后就开始以尚武的面貌出现,以战神为民族的祖先就体现了罗马人的精神之所在。从罗马的第一位君主罗慕路斯开始,罗马人就没停止过对外战争,战神的神庙也就一直敞开着,期间有一点小小的例外——努马王在位的时候,曾一度关闭了马尔斯神庙,不过只有短短的几十年而已。之后的图路斯王、安库斯王都是以善战闻名的,至于几位埃特鲁利亚君主,大多是在战争中治理这个城邦的。共和国之后,与邻国,埃特鲁利亚人甚至盟邦的战争也不断发生。罗马共和国在一系列的战争中不断的发展壮大,其中保持其战争常胜的根本,除了尚武的精神外,就是完善的军事制度。

早期共和国的兵制基本上属于城邦国家常用的公民兵制,所谓公民兵,就是凡具有公民权的人,战时自备武器,加入军队作战,平时则脱下军装从事正常的职业,也就是所谓的寓兵于民,罗马惯例,战时17-60岁的公民都有当兵打仗的义务和权力,其中,17-40岁的所谓青壮年编入正式的国防军40-60岁的编入城市戍卫队。虽然如此,罗马人从公民中征召军人的标准是不同的,它和公民所处的等级直接相关——罗马的军队对不同等级所要求的森都里亚(百人团)数是不同的。你或许认为这很不公平,其实不然,高等级的公民拥有较多的财产,可以准备的武器装备相对会很好,自然可以提供很多的军队,穷人财力有限,养得起的军队就有限,无财产的人自然也就无法参军了。罗马的公民中,最低等级的公民没有财产,所以就没有百人团资格,也就在百人团大会上毫无地位。第一等级的公民提供八十个百人团,是装备最精良的重装步兵(hoplites),包括铜质头盔,胸铠和护腿,短剑长矛希腊圆盾等装备,除了步兵,第一等级还负责提供骑兵;第二等级可以没有胸铠,持拉丁长盾;第三等级可以没有胸铠和护腿;第四等级可移植使用长矛;最后一个等级可以当投石兵。从这里我们也就不难看出划分等级的必要性了。

最初的百人团有190个左右,可以组成四个军团,编制是这样的,一个百人团(森都里亚)由一位百夫长统领,有百十号人,两个百人团组成一个中队(麦尼普尔)——120-250人,三个中队合为一个大队(科戈尔特)——360-500,十个大队组成一个军团(里金)——3600-5000人。军团作为罗马最大的军事单位,一直存在到罗马的毁灭。

罗马人的军团布置,一般是按三排队列法布置,第一排是青年兵,主要是投枪手,第二排是主力——壮年兵,即重装步兵,是全军的核心和主力,第三排是老年兵,主要是后备部队。在作战时,罗马人采用疏松的方阵的形式,一般宽20人,纵深6-7人,给士兵充分的发挥空间,方阵之间留有一个方阵的空隙,以便随时可以补充上去。骑兵分列两边,随时准备辅助步兵的行动。

实战中,第一排的青年投枪兵先投出长矛,如果挫伤了敌人,骑兵就会上去冲杀,步兵接着去清扫战场;如果没有成功,就由主力重步兵采用著名的乌龟阵甲,冲到敌人跟前战斗,再由骑兵去冲击敌人,重步兵继续扩大战果;如果还是失败了,就由主力军做最后的一搏,如果还是打不赢,就出动后备军——后备军是绝对不能轻易出动的,出动后备军的时候往往是非常危急的时刻,罗马人讲:“事情到了非出动后备军不可的时候了”,就是说事情到了很麻烦的时刻,如果连后备军这个赌本也输光的话,战场就算是无可挽回的了。

严格的军事组织,还必须有严明的军事纪律加以约束才可以,从这一点来看,罗马人完全继承了斯巴达人的衣钵。战场上,统帅的命令高于一切,任何人胆敢冒犯自己的长官是非常恐怖的事情,违背长官的命令尤其会受到极严厉的处罚。战场上最高统帅作出的决定甚至元老院,公民大会都无法改变,历史上有好几千人(包括大量的元老贵族)向一个独裁官为一个死刑犯求情的事例。战场上的逃兵受到的处罚会十分严酷,有所谓的什一抽杀法,即将逃兵一字排开,每十个人处死一个。如果哨兵在站岗的时候睡着,会被抓到军事法庭,由六个军官组成的军事法庭会判处他死刑,届时会有一位法官用一根木棒点点这位逃兵,然后整个军营的人会用石头木棒砸他,直至砸死。如果他不幸逃出了军营,等待他的可能是世人的鄙视,连亲人也会为他感到耻辱——罗马人是视荣誉高于生命的。

严厉的军事制度,尚武的民族性格塑造了罗马人极其顽强无畏的精神品质,战场上的罗马士兵即使面对着数倍于自己的强敌也会毫不犹豫的奋勇冲杀,因为相比军法的严酷,荣誉的丧失,牺牲生命反而不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如果必然会死,也要在死于战场还是死于军法和众人责骂中做出选择——这往往不是那么难以选择,所以勇敢的罗马人总是昂首挺胸的杀向战场,伤口在胸前无疑是一句赞扬的话。

罗马人对战争是相当的重视的,当元老院决定对外战争时,一位祭祀会手持长矛,向着敌国方向的土地投出去。战场上第一个冲上敌方城堡的会得到城堡桂冠,第一个冲上敌方战舰的得到战船桂冠,作战特别勇敢的授予公民桂冠,至于取得重大胜利的统帅会被全民视为英雄,元老院会为他举行凯旋仪式,统帅和士兵们耀武扬威的进入城市,后面跟着俘虏和战利品,全城的公民们会夹道欢迎。

凭着这样的军事体制,民族精神,罗马人注定要由一个弱小的城邦成长为一个最伟大的帝国,罗马人,将用几百年的时间为他们赢得胜利,土地和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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