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航海时代之前,西班牙在阿拉伯人和穆斯林君主控制下长达800年。即便西班牙基督教双王征服了整个半岛,彻底消灭伊斯兰教的传播,但并没有杀光阿拉伯人和北非过来的各种移民。再加上之前不断的溶血,其实西班牙人的血统很杂乱,同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完全不同的。
英国的主体民族盎格鲁撒克逊人,自从到达英国本土以后就拒绝和外族通婚。甚至同是白人的凯尔特人,他们也是坚决不通婚的。相比起来,英格兰人的血统比较纯正,也没有和外族通婚的习惯。
西班牙人到美洲是16世纪的事情,而英国白人到美洲是17世纪,差了100多年。大家都知道,西班牙人到达的主要是中美洲和南美洲,遇到了玛雅人、阿兹台克人等比较强大的印第安民族。
以阿兹台克人为例,人口在1520年有一千两百万人,西班牙人在美洲的充其量是几万人。所以为了对抗这些中美和南美数量众多的印第安人,西班牙人必须利用他们,也就是利用印第安人打印第安人。
比如皮萨罗的远征军似乎只有几百人,其实他得到数万印第安人土著部落的支持,才用了几十年打垮了印加帝国。从各方面考虑,西班牙人需要和土著保持很好的关系,甚至大面积通婚,利用他们。
但英国人到达的是北美洲,当时人口仅有二三百万人,还散布在整个北美大陆,地广人稀。对于英国人来说,不需要笼络北美印第安人,只要将他们武力征服即可,根本不需要通婚、联姻。
西班牙人对于美洲的治理,基本是将南美印第安人搞成二等公民甚至奴隶。西班牙人利用这些印第安人开采他们需要的银矿、宝石矿,攫取重要资源,后来又是搞种植园之类,都是需要大量劳动力的。
这些劳动力都无法通过黑奴来解决,还是要利用印第安人。但是英国人到达北美就不同。他们主要是农夫,自己耕地,要么就是以放牧为生,都不需要什么劳动力。况且,北美印第安人太少,而且人人尚武,也无法抓来作为奴隶,更别说抓来女人做老婆了。大体上,英国人和印第安人是敌对关系。
在16世纪,欧洲还很落后,来到这种蛮荒地方的西班牙人都是男人,没有女人。这些水手、士兵都是青壮年,往往有很强的性欲,一般都会找当地女人为妻子或者情人,自然有很多混血了。在西班牙人看来,只要土著皈依天主教,也就是基督徒,就可以通婚。
但英国人就不同。他们大多是新教,对于婚姻的要求很高。即便大家都是白人,只要不是同一民族,互相不通婚。甚至,很多英国人尽量和自己居住地附近的英国人通婚,更不可能和印第安人通婚。
从17世纪开始,英国白人多是一家家的搬迁过来,也包括女人。其实,北美的白人也有和印第安人通婚的现象,今天一些白人祖先就有印第安血统,但并不是主流。
众所周知,西班牙和英国在历史上都是非常著名的殖民大国,两个都曾成为号称“日不落帝国”的庞大帝国。但是这两个国家在对殖民度原住民的态度上却有着很大的不同。因为西班牙人选择了与殖民地的原住民结合和通婚,而英国确实完全划清界限的。那么这是为什么呢?两个殖民大国为何有完全不一样的做法呢?
事实上简单的来讲,西班牙人更富有娱乐精神,就算是斗牛这样的激烈危险的运动,也会让你乐在其中,享受快乐。所以西班牙人在殖民美洲的时候也是有着这种娱乐心态的,拉近了殖民者和被殖民者的距离,要更有包容心一些。而当地生活的安逸和自在也能让殖民者们随心所欲。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格,让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弗朗哥政权成为了传奇。原本是法西斯的统治,但是却并没有加入到轴心国阵营,一直保持着中立,在夹缝中求生,在战争的最后阶段还能投机,协助同盟国战斗。弗朗哥创造了一个奇迹,是欧洲唯一一个在战前、战中以及战后连续执政的奇迹。有着这样性格的民族,能够诞生出帕瓦罗蒂和多明戈这样的人物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至于英美等这样的国家,对于殖民地的统治就只能用冷血来形容了。而这就源自于他们与生俱来的道德崇高和人种优越感。他们在美洲的表现的虚伪就足以说明,既可以因为原住印第安人的救助而设立感恩节来纪念,同时也可以在第二年对他们口中那些念念不忘的恩人展开屠杀;这些虚伪的人可以在教堂当中唱诗,歌颂人人生来平定的真理,但是在离开了教堂之后理所当然的踩着黑奴的后背乘车而去。
这样的虚伪一直延续至今,就是让是非曲直存在双标,那就是打着自由民主的口号去肆意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这些西方人的人格分裂、人性的分裂,最终要对他们时刻保持警惕,对他们的种种伪善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