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8年9月1日入学的,今天是2020年6月17日,因为要学创网要上交大学生创业项目,但是校检一直不通过,上了学信网,自己的居然在2019年9月20日已离校退学。
我是能正常上课和考试的,在学校就和普通学生一样,也没有任何出格的行为,我相信我不是过错方,就算退学了,学校也是有理由通知我的。
我有一个舍友开学没几天因病休学一年,2019年9月11日来学校办理退学手续,而我是2019年9月20日被退学的,我们的学号就差一个数字,而且我们是同一个地方的人,我怀疑是学校退学退错人了。
找了辅导员,辅导员找了管理学籍的老师,说是系统错误,当紧急事件处理就没了,如果学校是过错方,那学校有这么大的权限恢复我的学籍吗?会不会把这件事情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