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应该是奶奶和爷爷婚后共有的房屋,奶奶是房主也是户主,户口本上还有孙女(我,未婚,一直住在一起)小儿子(我爸爸)意外去世后才另嫁的儿媳,小女儿(已婚,搬离家中多年,只是一直没迁出户口),就这几个人。
家里要拆迁了,还没签合同,小女儿一直拿着户口本和房产证土地证,是不是只要房子在拆迁合同之前还没过户给我,她就可能得到赔款和安置房?
如果我在拆迁合同之前成为房主,是不是就不能成为户主,这样就可以防止其他人得到赔偿?
如果确定拆迁的话,可以选择公寓套房或者小洋房(要自己贴点钱),那么选择小洋房是不是可以避免房产被分配给多人?
奶奶其他儿女都很仇视小女儿这个行为,是不是因为仅仅关于拆迁赔偿他们无利可图?
如果奶奶最后都没有立遗嘱给我的话,她的其他子女都能分到财产?她那个儿媳可以分到吗?
有一个户口在外的女儿建议我奶奶把房产立遗嘱给我,然后奶奶的其他财产等以后平分给其他人,尤其要多给大儿子,还希望我跟奶奶的大儿子好好相处(因为从前我们两家不理了许多年,奶奶老了之后才开始理的,但是我还是没理,因为觉得没有感情基础)她这样说对么?
我现在的当务之急是不是应该去把房子过户到自己这里而不是跟奶奶去公证处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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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你的意思就是如果同居并且自己的个人户口本户籍地址是我家才可以提要求共同商议事宜,所以只要我奶奶签合同时候不分配财产房产他们就都得不到是吧。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是自己家造的,还有土地证
如果房主不同意分配呢
房产所有权不是个人的吗
顶多是土地权吧?
拆迁办那里可以知道项目公司吗
追答应该知道的,拆迁都需要经过政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