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如题所述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城乡规划部门认可文件;

    消防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

    环保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

    验收入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地基验收入记录及桩基检测认证报告;

    基础、主体等关键部位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许可证;

    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其它有关资料。

竣工验收

指的就是工程完工以后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的一次全面验收。

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应该指出的是,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12-06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7、《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2、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3、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实施验收。
4、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
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5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资料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预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8、备案机关在验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后,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验收备案意见并签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