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间计入管理费用的开办费,汇算清缴时产生负数利润需要调整吗?不调整税务会查吗

原先13年的费用我全部如实计入管理费用或财务费用中核算,因为现在刚好需要所得税汇算清缴,咨询过会计事务所老师,他的建议是如果企业还未正式营业那么费用先全部转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中,可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不是说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中的嘛。老师当时的意思是说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后能使利润表的利润金额变成0,我很疑惑的是,本身利润是负数的,为什么需要调整到0,其实我是不是可以把之前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各明细(如差旅费、工资、折旧等的费用)全部转入”管理费用-开办费“核算不是更符合现在的财务制度嘛,但是这样做的话,损益表中的利润数就会有数额显示,虽然是负数的利润,但是我知道比如业务招待费这种是需要纳税调整的,不过没有营业,这个也没有调整的意义吧,那么我如果按我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的方法来制损益表,损益表中有负数利润金额会对汇算清缴有影响吗?或者我先把上年的费用先转出来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等汇算过后(也就是5月后)我再把它转到”管理费用-开办费中去,那样处理可行吗?最疑惑的就是这样子的负利润额对于汇算清缴会不会有影响?恳请老师帮我分析下!谢谢!

老师说的处理方法和你的处理方法本身都是允许的。
关于开办费,准则和税法要求可以一次性计入损益,也可长期待摊。

至于你的老师为什么要求你做长期待摊,这就是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
税法允许五年内的亏损可以弥补,但实际工作中,中小企业基本不弥补,因为需要税局审核才可以,税局审核就是要查实确实亏损,任何企业都怕税局查账,即使没做假账,也是一项额外的工作
所以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尽量不做亏损。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将开办费一次计入损益,就相当于该开办费没有税前扣除(亏损了以后不能弥补,等于 没有税前扣除)。
为了避免税务损失,所以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计为长期待摊。

供参考追问

谢谢您,大致明白老师的意思了,那么我如果做了“长期待摊费用“日后要还要进行摊销吗?难道就记入"长摊”,您所说的不弥补的意思是不是日后不进行税前扣除吗?正式营业后是不是每年汇算清缴就要请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了?

追答

当然,做了长期待摊费用,当期需要日后按期摊销。
不弥补是说,你今年亏损1万元,如果明年利润为4万元,只需要按利润(应税所得)3万元的所得税
正式营业,汇算清缴并不需要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没有这个要求。只要你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账簿,有专业的会计人员,就可以了。

追问

老师,按您说的第一步我做长期待摊费用,后公司开始正式经营摊销时我每月做“借:管理费用,贷:长期待摊费用,月末我再做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后如盈利,就直接抵利润分配,做“借:利润分配(实际抵扣后的金额),贷:本年利润”,无盈利就一直抵下去直到抵满5年后如还有亏损就税后利润中再扣,这样整体操作对吗?我看网上很多都说摊销方法第一年纳税调增,后面几年依次调减,这样做法可靠吗?不能每年平均摊销吗?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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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13
理论上讲利润表是负数不影响汇算清缴,不过有些地方税务局硬性要求不能负数而已。亏损不大建议还是负利润申报,因为你是筹建期公司,这也很正常,也可以跟税务解释过去的追问

我矛盾就在这里,因为根据新会计准则是说都直接费用化,不用经过“长期待摊费用”了,可是会计事务所老师指点的就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中,可能就是您说的税务局硬性规定吧,我今年1月到现在的费用已经全部费用化记账了,所以我实在是矛盾,不知道怎么办,能不能说我先把费用转“长期待摊费用”,然后等汇算清缴完成后再改回来?

追答

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