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失主来要,我说给错人了,可以吗?

前几天去赶礼捡到一个手机(有人看见),我把它拿回家了,失主来找,我说“给别人了,我以为那个就是失主!”,但是失主要报警,要告我,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这种行为犯法吗?要是他告我我应该承担诉讼费和损失费吗?

第1个回答  2014-02-23
如果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你捡的那个手机是他的话,随他告。你可以附带让他出诉讼费。追问

我承认手机是我捡的了,但是我把手机给别的人了,以为是失主。我还要承担责任吗?诉讼费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