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交警单位干了3年了,是一名合同工,现在我辞职了能拿到一年赔偿一个月的钱吗?

如题所述

可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追问

那单位说我们自己辞职的就没有,难道我们要找律师吗?

追答

你可以到劳动部门去申诉,也可以看下劳动合同法46条内容,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

追问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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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14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经济赔偿金,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者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详情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39.40.41.42.46.47.48.87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