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男女均是通过足额缴费后,到龄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1、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县户籍人员不用交费,可按月领取每人每月55.00元的基础养老金,直至终身。
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可能会对基础养老金的标准进行适时调整。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无论分家与否)只要符合参保条件的必须参保后才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度连续缴费至60周岁,方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允许补缴,补缴的年限不得享受政府财政补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制度实施时龄满45周岁以下的人员参保,应按年度连续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即可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拓展资料: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即“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
二是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
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四是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认真选择试点地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配套衔接工作。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同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建立公示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参考资料:农村养老保险-百度百科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在60岁。
1、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70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和个人资助+上述金额产生的利息;
【缴费标准】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每年缴费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20日。
(2)最低缴费标准为上一年度本区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参保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提高缴费标准。
(3)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年龄时按年缴纳保险费的标准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
参考资料来源:人社部-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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