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区刚刚成立业主委员会,关于物业管理问题业委会发出意见书中写道:按照政府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前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我不明白是什么规定?(因为原物业费1.8元/平方米,现在要3.5元/平方米.如果没有出来业委会,还是交原来的1.8元,那我要业委会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