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不准确意思是虽然填写相关事项,但不准确;原始凭证不完整意思是原始凭证相关内容漏填。
《会计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不准确与不完整审查内容有:
(1)原始凭证所具有的要素是否齐备,包括日期、单位、数量、金额等。
(2)原始凭证所填写的文字、数字是否清楚完整,更正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3)原始凭证所办理的审批传递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有关人员是否全部正式答章,是否盖有财务公章或收讫付汔戳记。
(4)自制原始凭证(包括证、券、单、表)是否连续编号,其存根与所开具的凭证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