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误工费赔偿标准2021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1. 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 = 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注: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个体,误工费应根据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是否能够承担赔偿,是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2. 无固定收入的:
2.1 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 = 工时间(天)× 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可通过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提供。
2.2 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 = 工时间(天)× 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应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应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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