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全款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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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4

婚后全款买房写一方的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只要是结婚后所产生的收益工资等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扩展资料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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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6-03
是的
1.
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
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
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的规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执行起来的时候,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来的房子,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就要分给女方一半?现在房子是一户人家的主要财产,如果要一分为二,那么办法就是把房子卖了,但是卖了房子你就永远买不起了。
正是因为类似的争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
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2.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部分与配偶无关。
3.
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4.
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5.
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如果男方出钱买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房子未来的部分同女方也无关,有人说老婆也参与还贷了,那么你就来证明你出了多少钱,你出多少钱就补给你多少钱,你能拿到的仅此而已,不会再多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2
婚后购买的房屋,要根据情况分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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