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能否通过换照解决?

如题所述

企业(或个体户)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能否通过换照解决?不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只能办理注销了(别忘了税务注销!)那我能否申请一个新的公司,还用原来的名字?先说名称,一个营业执照上能注明几个名称?有且只能有,一个!为什么看到有些公司的营业执照上面写的有简称?只有以下行业才可以:①金融业(含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典当行);②餐饮业;③酒店;④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⑤已取得驰、著名商标的企业。
简称的要求为:字号+行业用语。
而且简称是标注在公司名称之后的,用括号注明:XX有限公司(简称:XXX),企业对外宣传所使用的简称要和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一致。
再来说地址,如果分公司的经营场所和总公司的地址不同,该如何登记?这个要分情况讨论,一般来说,分公司要领取自己的营业执照。
比如在福田设立的公司,准备在罗湖设立分公司,一定要办理分公司登记。
可是,如果该公司在福田区除本公司住所以外的地址(还是在福田区哦),再设立分公司,可以选择办理分公司登记或者直接将分公司地址登记在总公司营业执照的住所一栏。
其次,跟大家说一下股东,一般来说股东信息没有登记再营业执照上,除了一种情况: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中会载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
对于法人股东,要特别留意一种情况,那就是:如果公司的全体股东皆为法人股东,且皆被吊销了营业执照,那么该公司要么办理股权变更,要么只能办理注销。
不行!新设立(或变更的)企业名称都不能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相同。
话说,现在都已经增加了“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了,还保留“吊销营业执照制度”?是呀是呀!对于工商局来说,黑名单制度不嫌多嘛~像是不按时年报的,或是不及时公示“企业即时信息”的,地址异常的,都是“经营异常”…可是如果是虚假注册、从事超出经营范围的经营、或是严重违法行为的,就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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