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的租房的注意事项:
1、不能擅自和亲戚、朋友同住,或转借给他人 日本的民间宿舍,签合同者以外的人是不能居住的。这是日本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社会习惯之一。如果想两个人住,最初就要跟房东说明。如果亲戚或朋友想借宿的话,即使是短期的也要事先跟房东讲清理由并征得同意后才能进行居住。
2、不能擅自改建房屋 没有经过房东同意,不能擅自改建房间。想改建时,必须跟房东商量。关于搬家也有一些约定 合同书上对通知搬家的期限也有明确规定。一般是搬家前一个月要通知房东。突然通知的话,即使不住也要交一个月的房费。不要的东西要按规定方法丢弃。还有电费、煤气费、水费和电话费等也要算清,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3、租房时的连带保人 委托不动产介绍所介绍房子时,几乎都会听到“要有日本人作连带保人”。所以留学生租房子时一定要找到连带保人。连带保人是指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也就说如果不是有收入能维持生活的人,就不能做保人。并且租房的连带保人,要负债务保证责任,如果到期不交房费或损坏房屋又不交修理费时,房东有权向保人索取。
4、你的连带保人一定要了解你 因为连带保人是同债务共在的保证人,所以向不十分了解你的人恳求,是很难给你担保的。
5、连带保证人要盖实印进行担保 作连带保证人,有时会被要求在合同书上盖实印,并添付“印章证明书”。日本人有在所居住的区、市镇村办理住民登记义务。“印章证明”是指在办有住民登记的地方同样办理“印章的属实登记”,即证明这是自己的真实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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