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员受刑事判处缓刑,社保,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政策怎样规定?

如题所述

原事业单位职员服刑或缓刑的人员,被判刑后的养老保险问题,在刑期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刑满释放后机关单位重新录用,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若刑满释放后自谋职业,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改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判有期徒刑,含缓刑的刑满释放人员,苦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判刑前的个人实际缴费可按规定计入刑满后参保的个人账户,改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其原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予以计发补贴费,退休人员被判刑或缓刑的和监外执行的,其养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标准发放,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在押定罪期间,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旡罪,被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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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25
那肯定是开除处理的。然后这些保险都是停缴,后续需要缴纳的话都要由自己出。
第2个回答  2020-07-25
事业单位职工被判处缓刑和实际服刑一样处理,会被开除公职社保和医保都会被停止,各项福利待遇也相应取消,服刑期满后可以把社保转为个人身份继续交,服刑期间不允许补交,不计算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