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地材料签收员,因公司没有付清材料款,现在供货商把公司起诉了,这个跟现在材料签收员有撒责任?

如题所述

和材料签收员没有任何关系!你进行签收只能证明公司对涉案材料处于某种间接管领状态,你提问的相关争议是合同违约之诉,顶多涉及涉案材料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这部分争议与材料签收员无关。但如果是因为材料存在瑕疵问题,公司因为这部分材料受损的,你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内部责任。
法律分析
从学理上来说,违约责任一般被认为是”严格责任“——即只要构成违约即承担责任,不需要存在过错。但德国法在违约责任一般的构成要件中就要求考虑债务人过错,英美法要求进行”合同解释“。题目描述当中的供货商和公司的纠纷源自它们之间的材料供应合同,而材料签收员仅有与公司的劳动或劳务关系,前者的纠纷原则上不影响后者。但如果存在材料签收员违反忠实义务,没有认真检查材料后就进行签收,导致公司受损而不愿意付清材料款的,可能就涉及后者,存在内部管理上诸如扣除工资等处罚,但依然不涉及前者的相关争论。
需要明确,双方存在争议,作为一方的员工,如果并没有直接参与交易,而只是进行了日常的审批工作,那么,只需要保证自己尽到了勤勉义务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6-16

因公司没有付清材料款,现在供货商把公司起诉了,这个跟现在材料签收员没有什么责任,只是也许法院会要求配合调查,确认材料已收或者没有收。

追问

你好,但是我看了材料商提供的供货单上面签字不是我本人的笔记,这个应该怎么处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6-16
公司没有付清材料款,和材料签收员没有责任。公司没有履行合同,存在过错。签收员只是见到货物签收,即完成了任务,与是否付款没有直接责任。供你参考。
第3个回答  2020-06-16
这是两个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材料签收员是经办人员,知情人,手里有一定的材料,可能到时候会要求去做证人。具体起诉材料的一些数据都需要签收员来提供。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