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教育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各有哪些表现形式?

如题所述

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者,是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

作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教育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教育法上的权利能力,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能够享受教育法上的权利和履行教育法上的义务的一种资格或者能力。教育法上的行为能力,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教育法上的权利和承担教育法上的义务的能力。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是以教育管理部门为核心,向外辐射,与其他主体之间形成的教育法律关系。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通常是指教育行政法律关系。教育行政关系与一般行政管理之间的领导与服从、命令与执行的隶属关系不同,必须同时体现教学民主和学术民主。

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是两个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教育关系主体之间产生的教育法律关系,通常视为教育民事法律关系。这是一类具有教育特征和民事性质的教育法律关系。随着教育民主化的发展,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的范围将会逐步扩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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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2
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也有受教育的义务,我们国家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02
教育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他们的表现形式的话有很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