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5个儿女,一个儿子,四个女儿,老伴死后,因没有留下遗祝。儿女在争家产,有3个女儿因没有工作,故意把分得到的钱财给老公或儿女,名下银行卡,微信等不存钱。法院强制执行后只能将其列入黑名单,难道这样就可以逃避不给老人赡养费了吗?这样的黑名单对被执行者根本起不了作用,她儿女又长大了,农村只有一套房子,有车也是她子女名下的,对于这种人法院还有什么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