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行为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A.法官执行判决时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B.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甲,甲要求上厕所,因检察官违规打开械具后未跟随,致甲在厕所翻窗逃跑
C.值班警察与女友电话聊天时接到杀人报警,又闲聊10分钟后才赶往现场,因延迟出警,致被害人被杀、歹徒逃走
D.市政府基建负责人因听信朋友介绍,未经审查便与对方签订建楼合同,致被骗300 万元

【答案】:C

《刑法》第397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与该章其他玩忽职守犯罪之间是法条竞合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当一个行为既符合玩忽职守罪又符合其他特殊玩忽职守犯罪时,优先适用特殊规定。

A项,根据《刑法》第399条第3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据此,A项法官的行为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不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B项,根据该法第400条第2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此,B项检察官的行为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不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C项,根据该法第397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玩忽职守罪。C项中值班警察的行为符合普通的玩忽职守罪的规定,也不构成其他特殊玩忽职守犯罪,故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D项,根据该法第406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国家机关工作^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据此,D项市政府基建负责人的行为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不另认定为玩忽职守罪。

综上,本题答案选C。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