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迁到女方家

如题所述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迁回女方流程如下:
1、需要到女方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男方的户籍地公安局户籍窗口申请,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
3、凭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4、到女方迁入地公安局办理落户。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4、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办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综上所述,如果离婚后想要将孩子的户口迁到女方家庭,需要协商达成一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并且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女方需要确保自己具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条件,并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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