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了探亲假还可以休年休假吗

如题所述

休过了探亲假还可以再休带薪年休假。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情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
不能享受年休假的相关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同一个职员可以同时享有探亲假和年假,也即两者并没有什么冲突,对于职员个人,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次可以提出休年假的请求。通常情况下,不管是休年假还是探亲假,在休假期间,都不会被扣除薪资,与其他请假事由一样,假期结束之后,需要销假。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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