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如题所述

1、如果双方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签署了离婚协议书,里面有关于财产、孩子抚养等问题的约定,但并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该协议书不但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且关于财产分割等问题当事人在诉讼中反悔的话,此离婚协议就未生效,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推翻你们的协议中的约定,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虽然离婚协议不生效,但是否意味着毫无用处呢?也未必,起码它起着证明双方曾经有着共同离婚意愿之作用。 2、如果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则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说,你们双方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并将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等问题的约定都是立即生效的。你可以反悔起诉到法院,但没有证据证明你签署该协议时受胁迫、欺诈等情形的,反悔将不被支持,败诉的几率大得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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