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量刑金额刑法具体规定在哪里?

在北京不按刑法上面规定的金额量刑吗?
我在网上看见有这个条款: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量刑标准及取保候审或判缓刑相关规定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第一百四十三条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5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3 000元以上不满6 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6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1.5 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 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2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1.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四十四条 【升格特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一)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八次以上,或五次以上且累计数额达1万元;
(二)未全部退赃的;
(三)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不知道北京如果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这个罪名,如果金额在3000左右,法院会参照这个量刑吗?还是会不按照金额就可以进行处罚,刑法不是讲究要有法可依吗?如果判处半年,依据的是哪条法律,谢谢高手可以告诉我
审判已经结束了。等着周五领判决书,判了半年,缓刑十个月。处罚金一千元。朋友觉得是不是判的重了,考虑要不要上诉。要是参照上面的条款,不是要2万以上才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吗?不明白。

  最高人民法院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0-20
1.有法可依 肯定是要依据上诉标准量刑 但是这只是一个依据 刑罚是最终确定还要看具体情节而定
2.刑法以及刑罚确实讲究要有法可依
3.刑罚的种类有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罚金 等等
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因此 判处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可能为管制 和有期徒刑 那么有可能是依据上述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一百四十四条加之其他情节而定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23
都判缓刑了还上诉干嘛?这样的量刑是比较适当的。补充一句:我一天到晚就处理这种案子。
第3个回答  2010-10-20
一般来说在一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