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分配情况:10万注册资金,A投资8万,股份80%,B投资2万,股份20%,
现增加股东近来,C投资10万,增加注册资金,也就变成了20万,那股份应该怎么分配呢?
是否是:A:40%,B10%,C50%?
那这样操作对原有股东是否合理,一般法律是上怎么规避这个问题的呢
1、公司增加投资人以及注册资金,分配股份的方法要具体内部股东大会的协商结果而定。
具体可以对现有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估值后做比例分配,如现有公司所有资产总值为20W,那么按照原来的股本比例,A占16W,B占4W,C所入股资金为10W,那么其三人所占比例为53.3:13.3:33.4。或者自行协商,并签订协议书,可参考年盈利、分工等众多因素考量。
2、增加投资者和注册资金有两种途径:一是不增加总股本数,收购原股东手中股本,其价格由双方商定。二是追加股本,可同时追加注册资本。其股本可以是技术入股股,也可以是资金入股,具体资金入股的占股比例分配。
3、公司公司增加投资人以及注册资金,即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 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资本 实际上需要随着公司经营活动 的发展变化而发生变化。尤其是公司发展前景看好, 资本 的需求量必 然加大,这时,就需要调整。增加资本,应依法定程序进行。
扩展资料:
一、注册资本
1、缴纳时间: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2、缴纳形式:
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3、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4、验资
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删去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二、股权结构与内部人控制
从内部人控制是“出资人不能有效地对经理人员行为进行最终控制时”产生的这一命题中,可以引出内部人控制的产生其实与其股权结构大有关系。
当公司股权十分分散时,每个出资人由于占有的股份很小,他们就必然不愿花大力气去关心、监督经理人员的行为,而希望别的股东花大力气去这样做,自己则坐享其成,这就是所谓“搭便车”心理。
股东从监督经营者行为中得到的小收益和花费的高成本相比较,必然导致他们这种“搭便车”心理。广大股东都存在这种心理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闻不问时,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就会变得软弱无力。
事实上,股市上广大中小投资者是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去过问所买股票的上市公司的内部经营状况的。他们的兴趣在于从股票价格波动的价差中获取收益。
这样,出资人不能对经理人员的行为进行最终控制的局面就出现了,“内部人控制” 问题也就产生了。
然而,当股权变得相当集中时,大股东就会丧失由于股权分散而降低风险的好处,企业经营好坏的风险集中到了大股东身上了。
于是,大股东就有动力也有能力去加强对经营者行为的监督,从而使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得以防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结构
1、公司增加投资人以及注册资金,分配股份的方法要具体内部股东大会的协商结果而定。
具体可以对现有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估值后做比例分配,如现有公司所有资产总值为20W,那么按照原来的股本比例,A占16W,B占4W,C所入股资金为10W,那么其三人所占比例为53.3:13.3:33.4。或者自行协商,并签订协议书,可参考年盈利、分工等众多因素考量。
2、增加投资者和注册资金有两种途径:一是不增加总股本数,收购原股东手中股本,其价格由双方商定。二是追加股本,可同时追加注册资本。其股本可以是技术入股股,也可以是资金入股,具体资金入股的占股比例分配。
3、公司公司增加投资人以及注册资金,即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 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资本 实际上需要随着公司经营活动 的发展变化而发生变化。尤其是公司发展前景看好, 资本 的需求量必 然加大,这时,就需要调整。增加资本,应依法定程序进行。
扩展资料:
一、注册资本
1、缴纳时间: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2、缴纳形式:
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3、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4、验资
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删去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二、股权结构与内部人控制
从内部人控制是“出资人不能有效地对经理人员行为进行最终控制时”产生的这一命题中,可以引出内部人控制的产生其实与其股权结构大有关系。
当公司股权十分分散时,每个出资人由于占有的股份很小,他们就必然不愿花大力气去关心、监督经理人员的行为,而希望别的股东花大力气去这样做,自己则坐享其成,这就是所谓“搭便车”心理。
股东从监督经营者行为中得到的小收益和花费的高成本相比较,必然导致他们这种“搭便车”心理。广大股东都存在这种心理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闻不问时,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就会变得软弱无力。
事实上,股市上广大中小投资者是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去过问所买股票的上市公司的内部经营状况的。他们的兴趣在于从股票价格波动的价差中获取收益。
这样,出资人不能对经理人员的行为进行最终控制的局面就出现了,“内部人控制” 问题也就产生了。
然而,当股权变得相当集中时,大股东就会丧失由于股权分散而降低风险的好处,企业经营好坏的风险集中到了大股东身上了。
于是,大股东就有动力也有能力去加强对经营者行为的监督,从而使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得以防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