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被教师打了,怎样处理?

如题所述

未成年子女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人身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如果,学校对其人身损害行为不理会的,监护人可以报警处理,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为轻微伤等情形的,监护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或轻伤以上的,打人者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一百一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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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0-01
所以作为家长的不能直接去找老师问责,这样会扫了老师的颜面,万一老师带有报复心理以后对你的孩子的学习直接撒手不管就不好了。家长要侧面的单独跟老师沟通,首先要对老师表示感谢,老师是对学生上心才去打的。其次,说明自己的孩子本是愿意学习的,可能最近的状态不是很好,老师有什么建议可以提出来,作为家长的愿意一起认真辅导孩子。然后间接的说明孩子被打会影响到他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自信,会对孩子造成负面影响,家里人对这件事情很重视,希望老师能够理解。
这个时候老师基本就能听出你的另一层意思了,既不伤害老师的颜面,又对老师起到告诫的作用。当然,也不缺乏少数没有师德的老师乱打小孩子,这个就另当别论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能任由无德之人无法无天。
同时跟老师沟通,看到班主任对孩子的淳淳引导,感叹孩子们遇到一个好老师。每个老师都有自己教育理念,能克制自己的情绪,不向孩子发泄自己的脾气,也是一名老师应该理解的道理啊。
先到校了解具体情况,也要承认自己孩子的不足。比如是因为不尊重老师,说一些不好听的话,表明自己也会加强教育。面对老师,可以肯定老师的想法,她是为孩子好的。但是需要明确指出:我家孩子不适合体罚的教育手段,他会越打越皮,基本上与老师想帮助孩子的目标,是背道而驰。当我们本着为孩子好的目的去沟通,理解老师是人,我们也是人,我们是平等的,态度上我们不卑不亢。毕竟孩子还要在这上三年的学,可能沟通清楚,老师能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愿意改,我们也尽量不要和老师弄得太僵。但是也要向老师明确自己的底限:不能体罚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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