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交优惠:乘客持交通卡在优惠范围内的公交空调车内支付车费,120分钟内换乘第2辆优惠范围内的空调车可优惠1元。
2. 地铁与公交间换乘优惠:乘客持交通卡在优惠范围内的公交车和地铁间支付车费,120分钟内由公交换乘地铁或由地铁换乘公交均可优惠1元(特种卡片用户如老人卡等已享受优惠票价者除外)。
3. 地铁乘坐优惠:乘客使用同一张交通卡在一个自然月内乘坐地铁,当月累计消费满70元后,即可享受9折优惠,直至本自然月结束为止,下个月将重新计算。
4. 轮渡乘坐优惠:乘客使用同一张交通卡在一个自然月内乘坐轮渡满20次后,可享受8折优惠;满40次后恢复原票价;满60次后可再次享受8折优惠。一个自然月内每张交通卡最多的优惠次数不超过60次。
5. 磁悬浮乘坐优惠:乘客持公共交通卡乘坐磁悬浮可享受8折优惠,即单程40元(现金、银行卡单程为50元)。
法律依据: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条: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城市人民政府应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运营结构。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四条:城市公共交通应遵循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积极扶持、有序竞争、方便群众的原则。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五条:国家鼓励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管理方式改进公共交通系统,推进智能化公共交通体系建设。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建设换乘枢纽,配套停车场,配备指向标识等服务设施。应根据城市道路状况,开设公交专用道,设置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