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打算做个规定,意思是员工事假久的,工资要在正常上班一个月后发工资时一起发放,该怎么写成文呢

我们公司15日发工资,为了防止员工擅自离职,所以想做个规定,假如员工发工资前后都在请假,那么工资就要到他正常上班以后发工资的时候一起发给他,那该怎么写这条规定呢????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 , 保障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促进勤政建设,
  激励工作人员勤奋工作,现将局机关工作人员事假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确需占
  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向所在科室提出事假申请,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后可休事假。
  二、事假审批权限及手续
  1、请事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条。科长(主任)以上人员请事假,须报局长批准;科(室)副职5天以内(含5天)由分管局长批准,5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其它工作人员请事假,3天以内(含3天)由本科(室)科长(主任)批准,3-7天(含7天)由分管局长批准,7天以上由局长批准。
  2、凡已准假的人员应在离岗前将请假条送人劳科备案。遇有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者,必须由本人或亲属向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汇报请假,并及时履行补假手续。
  3、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对骗开、虚
  开请假条者,按旷工处理。
  三、事假有关待遇
  1、享受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当年年休假冲销事假天数 , 冲销不完的再按本规定处理。
  2、工作人员年累计事假在30天以内的 , 原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年累计事假 , 超过30天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工作人员年事假累计超过 30天,从第31天事
  假起按本人月绩效工资的 70% 计发。
  (2)工作人员年内累计事假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事假起 , 停发本人事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和当年年终奖金。在年终考核时,不能评定为优秀。
  (3)工作人员年内累计事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月
  起扣除全部工资(即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不计算连续工龄。
  四、工作人员事假无故超出批准期限的,按旷工处理。
  五、本规定自下文之月起执行,今后国家有新的规定按
  国家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1-12
一般公司都是下发薪,所有员工都是压半个月工资的,难道你们公司提前预支工资吗?如果提前预支工资那么是非常不好管理的,下发薪是最能保证双方利益的,公司不会出现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也方便工资核算,员工也不会少拿钱,如果辞职可以一次算清,双方确定金额后,待发工资的时候一并发放。
另外,根据您所说的防止擅自离职,我理解为靠苛扣工资来管制人员流失问题,但是一旦仲裁申诉成功,贵公司将会遭受人力物力的损失。
建议您了解一下08年颁布的新劳动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12
同意的。要么就是你们老板抓准了你不会走。如果你觉得能力到家了就一般你向老板提加工资,在你做出成绩后,他又看到的时候提最好。 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