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刑法上的故意:
(1)分类: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行为人意识到了某一行为结果的发生而追求并希望该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则是行为人放任并不反对结果的发生。
(2)认证方式:刑法上的故意往往通过犯罪人的动机、目的、行为表现等主客观方面来映证,需要严格的证实并严格与过失相区别。
民法上的故意:
(1)一般没有作出严格的定义,其仅作为与过失区别的概念。(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故意和过失都是同样要承担相同的侵权责任的,而合同上则实行无过错责任,违约即承担责任,所以理论上加以区别的意义没有刑法那么大)他的证明要求较宽、概念外延也更广。
(2)集体情况:另外,如第三人买卖,如果知道处分人无权处分的,即可认定为恶意的(故意),不适用善意第三人保护。此时的故意等同于知晓,刑法上的故意则没有这么宽的标准和外延,它不仅要求“意识”(知晓?)、而且还要求“态度”(希望、追求?或反对?),其要结合动机、目的考虑充分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