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法律援助是怎么回事的?要有什么条件才可以参与吗,解放碑在哪里有或者附近

如题所述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进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应该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各地都有设有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受当地司法局领导。 

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有的是专职的,有的是别的律师所律师兼职的。

重庆市渝中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管家巷9号

附近公交站:

较场口地铁站:轨道交通1号线轨道交通2号线和平路日月光广场站:299路0491路871路109路476路

追问

我们这个肯定不行了,被人骗了 租房子 那人态度恶劣 还不处理 现在一堆费用要我们交!

追答

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或者到工商局315协会反映。

追问

公安局打电话了,不管!工商局会管吗

追答

315消协投诉一下,试试看啦。
也可以去区政府反映。唉,现在是怎么啦,没有地方说理啦?

追问

对!好冤,难道就这样白白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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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8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2个回答  2015-08-28
要求很多,打12348咨询追问

被人骗了可以吗,还被侮辱了 对方态度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