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纠纷,甲和乙发生争执后打斗。起因:因儿童一点小事,乙到甲家找事,争执后,乙把甲的母亲打伤(当时甲在外地打工,不知道这件事,家里只有甲的母亲和甲的三岁女儿,也没有其他当事人)甲的母亲不懂法,没有报警。后过十多天,甲回家过年,知道这件事。甲在街上碰到乙,找他理论。后发生打斗,然后有派出所调解,当时也调解好了。过一星期后,甲收到派出所传唤单(内容因故意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天到派出所接受审讯)。过程:当时甲和乙打斗中,甲并没有打伤乙,乙手上擦破点皮,是乙在打甲的过程中自己弄伤的,反而甲有伤,眼膜发红,手上有块青紫。当时甲以为经派出所调解,没事了,没有做伤害鉴定。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鉴定。然后过一星期后,再去告甲,乙就抓住了事已过一星期,甲不会有证据,然后想讹点钱。问题:当时派出所所长把双方的伤,都用手机照下来了,如果照片能找到,算不算证据。在照片找不到的情况,甲该怎么应付这件事。
事起一,乙到甲家找事,甲家当时门是锁着的。乙在门外砸门,甲的母亲开门后,未经甲方任何人允许,到甲家里,是不是私闯民宅
没有证据有什么样的处罚
追答没有证据,就要靠办案机关的调查询问了!根据伤情可以做治安处罚或者是刑事处罚。
追问这件事派出所可以直接抓人吗
这件事派出所可以直接抓人吗
追答如果故意伤害罪成立,可以直接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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