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1年至2013年已激养老保险,但社保按96年参保,91年至96年在厂期间给

我1991年至2013年已激养老保险,但社保按96年参保,91年至96年在厂期间给销了,96年原厂让个人买段,我电话原厂人事,他说全厂都是按96年参保,91年至96年保费返还给我们了,我没有收到也不要,我要我5年激费工龄,我想问一下,怎样才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哦!这是误会了。
单位既然是96年开始参保,那么96年之前的工龄就是视同收费,可以计算连续工龄的。
也就是说,从参加工作时开始到96年期间,自然而然就是视同缴费。不存在所谓的“注销”工龄这样的事。
至于91年到96年的缴费,估计是单位人事也记错了,应该是不存在的。
96年开始收养老保险,那么在这之前,社保局没有企业养老保险收费账户,不可能存在这笔钱。返回到企业或个人也是不现实的。
放心吧,没事!退休时看看连续工龄就行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