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企业变相辞退该怎么办

13年2.25号在一个酒店担任会计工作,到5月份酒店才找我签合同,可是合同内容是空白的,人事就让我们签字,两份合同一份也没给我们。现在一年多了,酒店以经营状况不好要求仓管和会计合并并且还不加薪,我不同意就给我换岗成销售,要是不同意就让我自己辞职走人,这不是变相辞退嘛。仲裁能赢嘛?我要怎么办?证据补充:我该找什么证据??很不正规的企业

员工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条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宜兴市城市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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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09

老板变相辞退员工应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注: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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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10-17
你好:
不知你现在是否还在职?不同意换岗就要求员工主动辞职,这是不公平的。针对这种情况,首先,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其次,关于证据方面,只要事实存在就会存在证据。关于如何搜集和组织证据,这一点我们无法在网上教会你,建议与律师见面沟通。
因您提供的信息有限,我们给出上述解答仅作为参考,如仍有进一步咨询的需要,建议电话和我们联系或者在当地找律师见面沟通。找律师,去大森,大森律师,你身边的法律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