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的渊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7
民法渊源是民事法律规范所表现和存在的各种具体形式。
民法的渊源包括:
1、制定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民事法律;
2、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3、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及经济特区法规;
4、法律解释及司法解释;
5、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6、法律认可的习惯及国际惯例。
我国民法的正式渊源包括:
1、宪法中的民法规范;
2、民事单行法;
3、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规章;
6、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解释规范性文件;
7、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另外,还包括非正式渊源:习惯法、判例和法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2个回答  2022-12-27
我国民法渊源有以下几种:

一、制定法 (一)宪法中的民法规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民事法律的立法依据。宪法中的作为民事法律所依据的原则和规定,如关于所有权的规定、关于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等,既是民事法律的立法依据,也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民法通则以及民事单行法

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生活的共通原则和制度。在民法渊源中,民法通则处于指导和核心地位。此外,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公司法、著作权法等,均是重要的民事单行法。在其他一些法律如文物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水法中,也含有重要的民法规范。

(三)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民事法律规范,也是民法的重要渊源,但其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国务院制定的民事法规有两类:一类是根据政府行政职能,为立法部门制定的法律配套的,如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还有一类是含有民事法律规范的单行行政法,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四)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有些属于民事规范。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机关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只能在制定者管辖的行政区域内有效。



(五)规章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规章有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章中有些是民事规范,规章也是民法的主要渊源。

(六)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

我国政府签署并经人大批准的国际公约或双边协定,具有与国内法等同的法律效力,也是法律重要的渊源之一,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

二、对民法规范的解释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解释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民事法律的系统性解释文件和对法律适用的说明,对法院审判有约束力,故也有法律规范的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系统性民事法律解释文件很多,如《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三、国家政策(争议)

四、习惯 所谓习惯,就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交易中形成的经常性做法。习惯根据其适用,可以分为区域性习惯和行业性习惯、生活习惯和交易习惯等。我国民法没有对习惯的效力做一般性规定;但有些单行法肯定习惯效力,如合同法第125条就允许用交易习惯解释合同的歧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