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物权和从物权的区别,主物权包括哪些

如题所述

主物权和从物权最大的区别在于二者是否需要依靠别的物权来存在,主物权可以独立存在,但从物权不可以独立存在。主物权包括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典权。
      主物权和从物权最大的区别在于二者是否需要依靠别的物权来存在,主物权可以独立存在,但从物权不可以独立存在。主物权包括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典权。

一、主物权和从物权的区别
      主物权和从物权的区别:
      1.主物权:“从物权”的对称,不以他种权利的存在专为前提而独属立存在不因他种权利的存在或消灭而影响其效力的物权,如所有权.地上权等。
      2.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3.二者的区别在于是不是必须依附一定的权利而存在,主物权是独立存在的,从物权是必须依附的,但主物权是可以转化成从物权的。
二、主物权包括哪些
      主物权是可以独立存在,不从属于其他物权的物权,主物权包括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典权。
      1.所有权
      所有权是民事主体对其支配的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能的物权。
      2.地上权
      地上权是指在别人所有的土地上盖房和居住的权利。我国所有城市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提醒你,在中国没有私有土地,我国的土地只能单向流转。
      3.永佃权
      永佃权是中国传统民法中的概念,是指以支付地租为条件而在地主所有的土地上进行的没有期限的耕作和防护的权利。永佃权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一种法律模式。
      4.典权
      典权是中国特有的用益物权。典权是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不动产而予以使用、收益的限制物权。
三、主物权的效力有哪些
      主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在同一物之上既存在物权又存在债权时,无沦其成立次序先后,物权优先于债权。具体而言,物权优先于债权主要表现在:
      1.所有权优先于债权
      2.他物权优先于债权
      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物权之间是否存在优先效力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对此前面已有提及。立足于物权效力的广义理解,物权的优先效力应当包含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亦称作物权的对内效力或物权的对内优先性,意指同一物之上多个他物权并存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物权设立的先后确立物权实现的顺序,先实现的物权相对后实现的物权而言具有优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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