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申请仲裁了。单位是4星级酒店,试用期是一个月,一个月后才给交五险一金。离职单是我签的字,字写的歪歪扭扭的,当时手的伤口一点没有好,那时手缝完针就工作,中午食堂承包人才让我回家休息。我要求支付9,10月的工资,赔偿我1100元。药费一直没有给报销。我能赢吗? 食堂承包人让给我办离职,我以为离职就是食堂离职,离职原因是人事部写的。我跟人事部领导沟通过,以前的领导答应工伤待遇,但是我开月薪才知道以前的领导离职,新上任的领导拒绝付给我工资,并说你签字离职,官司你不会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