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强校”简报

如题所述

“公办强校”简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持“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成就每一名教师”,按照“精准施策、分步推进、强校引领、全面覆盖”原则,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培育一批办学方向正确、课堂教学优质、学校管理规范、师资队伍优良、办学条件达标、学生全面发展的优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

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特色明显增强、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形成更加健康、更可持续的义务教育发展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2022年培育县级优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15所;2023年培育县级优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20所以上; 2024年全面推进优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培育工作。2022年底启动中期评估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办学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各项制度机制健全,项目学校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凝聚力强、敬业奉献。

学校有富有个性的“一训三风”和办学章程,办学理念清晰,与《义务教育法》等契合,全体教职工与学校办学理念相向前行。坚持党建带团建、队建,少先队辅导员、中学团组织支部书记配备符合条件,发挥作用明显,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发挥明显。大队辅导员由党员或团员担任,共青团委书记由党员担任,热爱本职工作,熟悉工作方法。

(二)规范办学行为

1.各学校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既要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又要做好“小升初”整班移交,巩固公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入学改革成果,不存在违规招生、迫使学生转学退学等问题,从严处置学校违规招生和办学等方面的行为。

2.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淡化尖子生效应,提升特长生培养,将特长生的培养纳入学校考核。

3.坚持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保国家课程全面实施。规范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教辅管理相关规定。

(三)提升学校管理

1.抓好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实落地,坚持以标准促规范、强内涵、提质量,对标研判,依标整改,推进学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在推行管理标准化的基础上,注重引导学校深化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和办学品质,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的要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3.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定期召开校务会议,健全教代会制度,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及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党组织会议讨论通过。

4.有健全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教育关爱机制,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无厌学辍学学生,建立辍学返校学生结对帮扶机制。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对项目学校办学满意度和认可度较高,满意度不低于98%。

5.完善教师集体备课、校本教研和校长教师推门听课制度,健全教学评价制度,注重教学诊断与改进,确保教师上课、作业设计与反馈、辅导批改、学业评价等教学环节基本规范。

6.健全学困生帮扶制度,降低低分率和零分率,将低分率及零分率纳入德能勤绩考核中。

(四)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1.落实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课程,重视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规范教学实施,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等。

强化实践育人,积极开展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优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突出探究学习、学科与生活、劳动教育等综合实践活动,有序推进高中招生录取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挂钩。

2.定期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校本教研能够精准分析教情、学情,并提出可行性教学改进建议。教师课前能够指导学生做好预习,课上讲清楚重点难点、知识体系,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

3.定期开展教育评价和教学质量分析,建立基于过程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统筹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等环节,主动收集学生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教学方式和教学进程。

(五)加强教育科研支撑。

创新集团、校际、校本联动等多种教研模式。支持学校强化学科教研组建设,发挥教科研的专业力量,助推教育教学方式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健全学科教研活动机制,县教育科研所搭建教研平台,强化学科教学研究,助力教师专业发展。

(六)发展集团(分校)带动。

1.大力推广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模式,引导校际联动。探索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将村级学校纳入集团化管理,定期开展学区(集团)教研活动,提升办学质量。

2.推动跨学段组建集团联盟,采取省级示范性高中与镇公办初中、城关公办初中与公办小学组建集团或申报分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引导集团校骨干教师有序流动,缩小城乡、校际间教师队伍差距。

3.优化内部治理机制,推动实现集团、学区内部管理一体化、课程教学一体化、教师发展一体化、教育科研一体化、考核评价一体化。县域内集团化办学应与学区化同步推进实施,充分发挥学区或集团牵头校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到2023年底,至少创建1个有特色有影响力的优质教育集团。

(七)教师发展专业成长。

1.各学校拟定切实有效的教师三年培养规划,明确每一名教师的目标并签订目标培养责任书,确保在三年内至少培养一名名校长或两名以上教学名师。

2.创建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发展平台,有效推动校长教育教学领导力、办学理念及办学思想提升的培养,扎实落实教师培训培养计划。推进教师集体备课、听课、说课、评课、议课等,定期开展聚焦课堂教学质量的主题活动,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促进教师掌握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着力培育骨干教师队伍。

发挥教师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大胆实践的主观能动性,逐步形成自己的专业见识、专业特色、专业境界。大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校本研修的有效载体,形成交流合作、资源共享、共同成长。

(八)学生健康发展。

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综合育人功能,培养有理想、有信念的社会主义时代新人。激发学生发展潜能和个性特长,培育具有责任担当、实践创新、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等全面发展的人。

做到每位学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学会1至2项艺术专长、会唱主旋律歌曲;都有积极向上的劳动意识,参加学校劳动和家庭劳动,小学学生每学年完成1次社会服务和1种职业体验活动,初中学生每学年完成至少2次社会服务和2种职业体验。

(九)评价监测保障行动。

紧紧围绕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着力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

要坚持和完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对照《贵州省义务教育公办强校项目学校建设培育指南》,定期对项目校开展教育质量评价监测,逐步扩大监测学科范围,并对监测结果以及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充分发挥监测和评价结果对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助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中心学校要把实施公办强校计划作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重要载体,作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抓住机遇,正视问题短板,积极主动参与,提升自身办学活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二)强化政策支持。在优质课评选、教师评先选优及表彰奖励等方面要给予倾斜。县教育体育局对参与公办强校项目校建设并取得实效的学区或集团牵头校给予奖励。

(三)强化专家指导。根据公办强校工作和发展需要,县教育体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基础教育股、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基建股、教育科研所、招生考试中心、党建办、行政办、团工委、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基础教育指导委员会。

组织专家团队对公办强校项目校加强指导,帮助学校制定三年规划,形成符合学校实际的“一校一规划”,并给予全程专业指导。

(四)强化经费保障。县教育体育局设立经费重点支持项目校开展课程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研究、研讨交流和资源共享等。各学校要加大对项目校经费支持力度,特别是保障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经费支持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专项督导通报制度。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优质学校培育工作专项督导,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二)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在年度考核时,按时完成三年规划阶段性目标的项目学校,在优质课评选、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聘以及表彰奖励方面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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