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城乡建设的角度推进全民创业

如何从城乡建设的角度推进全民创业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扩大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 (二)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建设项目,逐步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拓宽农业投入来源渠道,整合投资项目,加强投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特别要支持增粮增收,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改善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充实主要农产品储备,优化农产品进出口和吞吐调节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比价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水域、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
(四)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的方向,强化职能、落实责任,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加强监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
(五)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合理安排市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服务业和乡镇企业,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水平,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生产安全,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加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实力。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优先将农业大县纳入改革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发挥好大中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积极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六)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密切人大代表同农民的联系。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二0一二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实行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完善涉农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完善社会自治功能。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基层财力,逐步解决一些行政村运转困难问题,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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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全民创业动员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全民创业活动,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热情,掀起全民创业热潮,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一、全民创业的重要意义

全民创业是以全民为主体的创办事业、创造业绩的实践活动,是发展之基、富民之本、活力之源。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镇上下牢固树立“强镇富民”理念,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一个地区综合实力的壮大越来越取决于民营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竞争越来越聚焦于民间资本的争夺,富民强镇的实践越来越决定于全民创业的成效。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行政村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加快推进全民创业作为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促进财政和群众增收的有效举措,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根本途径,努力构建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和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撑体系,推动全民创业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全民创业的要求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让一切有利于创业的思想活跃起来,把各类创业主体激活起来,使一切领域的创业潜能充分发挥起来”的总体要求,以弘扬创业精神为核心,以发展民营经济为重点,以营造创业环境为关键,大力支持和鼓励全民创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五个翻番”。一是民营企业数量要翻一番,达200家以上;二是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要翻一番,达5000人以上;三是个体工商户要翻一番,达250户以上;四是民营经济总量要翻一番,限额以上工业增加值达16亿元以上;五是民营企业纳税额翻一番,全口径财政收入达到2.5亿元以上,地方财政收入突破亿元大关。

三、全民创业的保障措施

(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1、放宽投资领域。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参股、联合、购并、独资等方式,参与工业、农业、水利、交通、城镇建设、环保以及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的投资建设;鼓励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已建基础设施、新建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项目;鼓励和支持各类投资创业者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公开、公平竞争。

2、放宽注册限制。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注册不受行业、资金限制,出资1万元即可登记注册。允许科技成果、荒山、滩涂、水域使用权、采矿权、出租车经营权等作为出资方式,科技成果出资比例由注册总额的20%放宽到70%。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限额由10万元降至3万元,首期只需注册资金的20%(但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3万元)即可注册,其余部分可在2年内分期到位,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分期到位。民营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降至1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数量由5个降到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由1亿元降至3000万元。除特殊行业外,对申请开办的企业达不到企业设立登记条件的,可核发筹建执照,待审批完毕后再换发正式执照。

3、放宽场所限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凡符合产业政策、安全、城镇管理和环保要求的,允许以家庭住所为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经批准的临时商业用房、经营点可视为有效经营场所,工商登记时,其租房协议可作为有效合法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二)积极培育创业主体

1、允许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创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个人申请、组织批准,可以辞职、离职创办企业。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经组织批准,辞职创办企业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规模以上企业需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帮办事业的,由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可以到企业工作。

2、支持各类技术人员兼职创业。科技人员经单位批准,可以兼职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凡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与其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的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投资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高技术项目,列入市重点科技计划的在科技三项费用中给予5万元支持,列入市重大科技计划的在科技三项费用中给予20万元以上支持。

3、引导和激励城乡群众主动创业。支持城乡群众从事农林牧渔生产、农副产品加工业、观光休闲农业、涉农服务业和生产生活服务业。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学经济、懂经济、会经济,做群众创业致富的领路人、发展民营经济的带头人,积极创办经济实体,自身先富起来,同时积极带领群众创业。对新办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年内免缴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企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新办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新办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的企业,第1年免征所得税,第2年减半征收;新办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免征所得税2年。

4、扶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在规定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缴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可以继续享受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5、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开拓创业。大中专毕业生2年内自主创业的,自工商部门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费为到民营企业就业和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6、鼓励退转军人自主创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雇工7人或7人以下)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3年内免缴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7、吸引外出人员返乡创业。鼓励支持思礼籍在外人士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并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待遇。

8、帮扶残疾人自立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缴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征个人所得税。对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1、支持园区企业发展。凡新进入创业园区、专业市场的企业租赁厂房(营业场所)3年内给予优惠,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三返五减半”,即前3年,以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的100%,由受益地方财政部门对企业实施奖励扶持;第4年至第8年,以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的50%,由受益地方财政部门对企业实施奖励扶持;属商贸业的(个体工商户)3年内免缴工商管理费。

2、加大创业培训支持力度。整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阳光工程”培训资金、“雨露计划”培训资金,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开展就业培训,给予相应补贴。把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失业人员及其他登记失业人员、退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失地居民等城乡各类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免费开展创业培训。

3、扩大信贷支持范围和规模。扩大小额贷款担保范围,将失业人员及其他登记失业人员、退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以及实现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全部纳入担保对象。提高个人贷款额度,纳入担保对象的创业者可申请不超过2年5万元以下贷款,贷款到期后需延长的可展期2年,在社区、街道、工矿企业从事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微利项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2万元以下小额农户贷款和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经营项目贷款利率优惠10%,对巾帼信用致富用户贷款利率优惠15%。加大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支持力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出资建立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形成的业务收入3年免征营业税。

4、降低各项收费。凡未经国家、省、市批准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任何部门一律不得收取。符合规定且有浮动限额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收费标准执行,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再降低20%执行。凡进入创业园区、专业市场的工业企业,在项目审批期间的工程咨询、环境影响咨询、施工图审查、防雷性能检测、地震安全评价、规划探测放线、文物勘探等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在项目建设期间的招投标代理、建设工程监理、用电勘查设计、房产交易、房产评估、房产测绘、土地评估、地产交易、土地测绘、社会审计、价格服务等相关经营性收费,一律按最低标准再降低30%执行。

5、支持创业企业吸纳人员就业。对新建企业第一年使用员工达50人、200人、500人以上并能保证职工合法权益的,由受益财政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6、设立扶持专项资金。从2008年开始,每年安排全民创业专项资金,支持创业项目贷款贴息、担保配套、奖补和创业园区、专业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等。

四、营造创业的良好氛围

(一)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

成立镇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办,负责全民创业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行政村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抓好落实,推动全民创业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优势,联手推动全民创业。

(二)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成立镇创业协调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市场行情、交流合作、外经外贸等服务,帮助办理各种手续,督促企业项目实施和经营,协调落实扶持政策,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积极解决创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创业者提供全程服务。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打造安全思礼,真正使群众放心创业、放胆发展。加强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服务,引导企业规范、诚信、守法经营。

(三)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加大对全民创业的宣传,引导和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转变观念,积极投身创业、服务创业。在企业广泛开展“艰苦创业、诚信立业”活动,在机关开展“支持创业、服务创业、投身创业”活动,在群众中开展“创业有功、致富光荣”活动,在全镇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浓厚氛围。

(四)形成良好的创业环境

机关各部门特别是涉及民营经济的相关服务部门,都要以促进发展为己任、以服务发展为天职,自觉找准位置,为全民创业尽心尽力。经济部门要把民营经济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领导力量、工作责任、政策措施"三到位"。实行领导挂钩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制度,加大政策落实等情况的督查,全力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生产和发展中的制约因素。
第2个回答  2010-11-26
全民创业是以全民为主体的创办事业、创造业绩的实践活动,是发展之基、富民之本、活力之源。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镇上下牢固树立“强镇富民”理念,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一个地区综合实力的壮大越来越取决于民营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竞争越来越聚焦于民间资本的争夺,富民强镇的实践越来越决定于全民创业的成效。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行政村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加快推进全民创业作为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促进财政和群众增收的有效举措,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根本途径,努力构建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和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撑体系,推动全民创业工作向纵深开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1-20
个人浅露看法是:

根据自己当地优势或着特色/特别资源,由政府支持或主导一个长远的龙头项目或行业。

我市有个远近闻名的富村,他就是在政府主导的一个大项目下,变的人人住进里别墅。

石家庄市前几年开始实行“三年大变样”政策,在该政策下,许多地方重新规划/建设,并增加了许多道路,如二环增加路上桥,增修宽敞快速的三环并联入北边/东边/南边的高速公路。

这个村是如何在政府大政策下富裕起来的呢?该村是靠着山的,“三年大变样”需要大量的建设项目,当然需要大量的混凝土等资源,而该村因势利导,充分发挥了他们的优势,遍地出现了采矿(石头)点;出现了大型的水泥厂;出现了大量的私人车队;出现了大量的黑出租;出现了大量的搅拌站;人多了,自然也出现了大量的小饭馆……

这只是典型的一个村,当然还有许许多的村子,许许多多的县同样沾光。

许许多多的人,在这样的市政府政策下,做起了自己能干的事,并富裕起来了,你说这个“三年大变样”好不好?是不是迎合了你的“从城乡建设的角度推进全民创业”题目?

当然也有它不好的一面,毕竟有不少人原来的房子等被迫拆迁,但只要功过于过,应该是好的吧。

个人浅露想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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