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罚指的是那几个部门

第六十六条
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该条款中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指的是哪几个部门,该部门具体对哪类进行处罚。

这个有点广义了,这个行政监督部门可以是来自上级与下级的监督,可以是招标小组指定的监督部门(一般是纪委、监察或公、检、审)来监督。纪委和监察一般来监督就不是责令改正了,而是请喝茶。
发改委负责组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追问

比如一个水利工程,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应该由谁进行处罚,对谁进行处罚。

追答

以市级单位回答你:政府常务会议上提出成立某某事招标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水利局、市招标办成立小组,由市政府督察处和市纪委分别出几名干部负责监督。如果出现问题,负责监督的人员把情况上呈小组办公室,并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小组会议进行处罚。对违规操作的人员进行惩罚,谁超比例收了你的保证金,就罚谁。如果运作的好,可能还会牵扯到常务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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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07
按项目类型划分的上级主管部门,水利部、住建部、商务部等
当地的招标办
纪检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1-07
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俗称“招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