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一、正面回答
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分析
劳务报酬应纳税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每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
三、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关键是当劳动者提供的一项服务不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既不符合劳动关系的工资薪金所得,又不符合个税条例中列举的经营所得,且符合个税条例中列举的劳务报酬项目,则应明确界定为劳务关系,按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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