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人才引进硕士政策

如题所述

对新进站(基地)博士后,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5000 元生活补贴;新进站(基地)博士后完成开题报告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项目资助;在站(基地)博士后获批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给予1:1配套支持。对新到我市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500元、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年。其他本科学历大学生每月给予不低于500元生活补贴。
对新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每月给予最高1万元创业房租补贴,补贴时限最长3年。
大学生个人创业、合伙创业的,可分别申请最高20万元、60万元担保贷款,财政全额贴息;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可分别申请5000元、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两年举办一次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给予5000元—3万元资助。窗体顶端
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补贴。
拓展资料:窗体顶端
我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属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的,按照“同级对口、全市统筹”原则予以回引安置。对受邀参加就业实习、实践锻炼、短期服务的在校生,按照每人每天6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法律依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第二条补贴对象。本细则补贴对象是指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含)后新引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择业期内(毕业不超过3年)的;
(二)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
(三)取得本市户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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