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拒绝缴纳小区停车费之前,首先要看小区停车位是否是规划的车位,如果是规划车位,所有权归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出租、出让;如果不是规划范围内的,是占用小区共有道路或共有区域建设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的道路、绿地以及建筑区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小区内地上停车场是否收取费用由业主委员会确定。物业公司不得单方面收取费用。
扩展资料:
小区的停车位是合法收费的。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规划设计中明确的专用停车位,包括地上专用停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物业方的专属部分。财产所有人可以依法随意处置。业主是开发商,可以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收取费用。第二种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用车位。
这是所有所有者共同拥有的。收费或免费由所有业主决定。这部分房地产企业的“停车费”实际上是业主委员会委托的公共收入应由所有拥有共同的主人除了服务成本(如设置路门,画线,维护停车秩序,等等)和合理利润(国家规定不超过总收入的5%)。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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