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园内可以开超市么?有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不可以

如题所述

这个要视各地方的政策而定,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只要学校允许,公立学校中小学校园内可以开超市。

如梁平县就很明显是可以的:

一、校园超市开设条件

寄宿制学校根据师生的合理需求可以开设校园超市,但根据《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不得由学校经营。

非寄宿制学校不得开设校园超市。

校园超市不得设在教学区,不得放任和诱导学生的非理性消费行为,不得影响学校常规管理和清洁卫生。

二、校园超市经营范围

校园超市只能经营师生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以及国家检测合格的健康食品,但不得经营酒类、香烟及其它不适宜师生消费的商品,严禁各种垃圾食品进入校园超市。

三、经营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企业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投标企业为城区学校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乡镇学校注册资金在50万以上,并具有配送连锁经营经验、社会声誉好、管理水平高的企业。

中标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商品流通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不得转包、分包、甩手承包,从业人员须健康体检合格、经专业培训方可上岗。

校园超市经营资金、门面装修、经营管理、证照办理、税费缴纳、安全防范、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超市盈亏等均由中标企业负责;实行微利经营,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校园超市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服装、统一货柜,要一货一签、明码标价;须建立进货记录、下架记录、电子台账。

扩展资料:

校园超市经营模式

校园超市须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收取场地租金。成立由学校行政和教师代表(开标前30分钟随机抽取,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共7人组成的校园超市招标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小组)。招标小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教育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人资质、开标和评标等工作。

参加投标的企业不得少于3家,招标方式由招标小组自行确定。招标小组根据合法资质、经济实力、服务质量、场地租金等综合因素确定中标企业。每次中标有效期一年。

招标小组负责将招标结果在学校校务公开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后,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经营合同和场地租赁协议。

校园超市工作规范

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措施、认真安排、妥善处理、化解矛盾,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校要立足本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处理好现有校园超市库存积压、劳务用工和租赁问题,切实解决实行公开招标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

开设学校须为中标企业提供经营场地,与中标企业签订经营场地租赁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中标企业须向学校缴纳场地租金,学校应及时将场地租金缴入财务账户。

各校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适时开展商品质量抽查,杜绝不合格商品出售现象发生。县教委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巡查方式实施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报相关部门取消经营资格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校园超市开设学校自2013年9月1日起按本通知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梁平教育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校园超市经营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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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2

只要学校允许,公立学校中小学校园内可以开超市。

既然公立学校都可以,私立的,只要跟学校管理人员沟通就行了。

这个是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

公立学校由政府财政拨款。

一般而言,公立学校的数量和办学规模都远远超过私立学校,而且,学习费用相对较低,教学设施较为完善。不仅如此,有些国家的公立学校提供免学费教育,如德国、瑞典、意大利、法国等国家。但公立大学入学门槛较高,申请竞争较为激烈,只有那些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申请人,才能获得费用低廉、高质量的教育机会。

扩展资料:

第十三条 学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学设施,饮水饮食,取暖、用电,开展体育、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

学校要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财务、档案、食堂、宿舍、各类专用教室、传达室等部门和场所要指定人员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管理。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

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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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14

这个要看各地的教育局政策,如十堰市教育局规定就很明显是可以的:

校园超市必须坚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服务至上”的指导原则,秉持“公益属性、保本微利、让利学生”的经营理念,为师生提供质优价廉的食品和学习生活用品。

一、坚持诚信守法经营。

校园超市经营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用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与经营范围相对应的经营证照,所有商品应明码标价,商品价格应低于或不得高于同一商品在本地区市场上的价格,不得以诱导方式吸引学生购买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商品,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

二、加强经营行为管理。

1、是严格经营许可管理。各学校要认真核查校园超市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其它经营证照,防止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并与经营者签定食品用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2、是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各学校校长是校园超市食品用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定期检查校园超市商品质量,严把“三关”。

严把进货关,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每类商品索证索票齐全,确保超市内食品、用品来源正规、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严把销售关,各学校要不定期对超市库存和销售的食品、用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标签标识不规范、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严把退市关,要监督经营者依法及时停止销售、下架退市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和用品,以及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问题的食品,依法做好问题食品和用品的处置工作,并做好记录。三是严格经营行为监管。

各学校要监督和引导校园超市经营者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食品、用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得经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不得向学生销售“三无产品”和垃圾食品,不得向学生销售对身体健康有害的商品,不得超许可范围加工烤肠、冷饮、奶茶、豆浆等食品。

所售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要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各学校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师生投诉举报校园超市食品、用品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各地工商、食药监管理部门调查核实,依法处置。

扩展资料

不合格小卖部查处

丘集乡人民政府组织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食药所)全体执法人员对丘集乡宋楼新村学校院内私人小卖部进行查处。

经查:该私人小卖部经营有河南省商丘市生产的小二班火鸡味香脆面、周口斯美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炸方便面及辣皮、辣条等无购货凭证及检验报告的小食品。丘集乡食药所依法对该小卖部商品予以查扣,并对该小卖部进行查封。乡食药所将对该学校存在食品小卖部的情况将立案调查。

参考资料来源:

十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超市(小卖部)管理工作

人民网-学校园区内设立小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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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12-13
可以开的,就看学校是否允许开了哦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12-13

中小学校园内开超市没有法律条文规定.

这种情况不一定是违反法律的,如果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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