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务员公招考试需要哪些条件

如题所述

重庆公务员公招考试需要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 3月24日至2001年3月24日期间出生);

其中,报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医职位、司法人民警察狱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其中,报考司法人民警察狱医职位的,如在报名开始日前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人民警察、法医及狱医以外的其他职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招录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3月底。除公告有明确规定的之外,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需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

扩展资料:

重庆公务员公招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时间为4月20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人员,还要参加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21日。具体安排为:

4月2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4月21日

上午   9:00-11:00  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为测查从事乡镇级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提高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精准科学性,本次针对各区县乡镇级职位进行申论单独测试(在附件1中申论考试类型标注为“申论2”)。

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后续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请于5月21日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同时,根据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按照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最后一名报考人员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均进入。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5月23日至5月31日期间进行。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2019年度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2)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持学校签章的《2019年度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

(4)年龄在3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大陆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环节。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5月24日至5月31日期间进行,由招录机关会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有: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职位,即有体能测评比例要求的职位。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渝人社发〔2011〕103号)、《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12〕81号)执行。体能测评结束后,不再递补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面试比例要求进入面试环节。

四、专业科目考试

市政府外办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5月26日,市审计局所属财政财务审计、投资审计、计算机审计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5月30日。

专业科目考试人选依据面试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但市政府外办所属职位须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由招录单位在考试结束后的次日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党委组织部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面试时间为6月1 -2日。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09〕1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指标比例低于1︰2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其中,公安人民警察基层警务技术岗(法医)职位,市司法局所属司法人民警察职位中有“司法执行及技术类”专业要求的职位和狱医职位,当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指标比例低于1︰2时,考生面试总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市政府外办、市审计局所属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百分制)占面试总成绩的30%。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4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考生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60%+面试成绩×40%。

其余职位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招录单位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上述成绩和名单于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面试后,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2019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7-04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目下的“招考公告”栏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各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以及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体检报到等招录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5年5月27日9:00后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首页“公务员考录”栏目,或“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目下的“招考公告、重要通知”栏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27日至1997年3月27日期间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7日以后出生);但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医职位、司法人民警察狱医、所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其中,报考司法人民警察狱医、所医职位的,如在报名开始日(2015年3月27日)前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要求:
1.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3月底。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9年 8月17日至1997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4年 8月17日至1997年8 月17日期间出生);但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它要求:
1. 招录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报考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8月底。
2.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现役军人;(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我市2012年的选派大学生村官;(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3.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4.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4个回答  2018-12-01
重庆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27日至1997年3月27日期间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7日以后出生);但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医职位、司法人民警察狱医、所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其中,报考司法人民警察狱医、所医职位的,如在报名开始日(2015年3月27日)前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要求:
1.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3月底。

如有疑问,欢迎向好火力达公考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