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6章12节经文解释

哥林多前书6章12节经文解释

哥林多前书6章12节经文解释(网上资料):
【林前六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原文字义〕「益处」有利的,有用的,有帮助的;「辖制」操纵,掌控,在上操权。
〔文意注解〕「凡事我都可行,」当时有些信徒误解了『基督徒的自由』,认为基督徒行事不受拘束与限制,故『凡事我都可行』几乎成了一种口号。
「但不都有益处,」保罗在这里,提出了运用基督徒自由的第一个原则,就是凡无益的事都不可行;自由并不等于放纵,必须是『有益处』的事才可行。
「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这是运用基督徒自由的第二个原则:凡是会变成你的主人,反过来辖制你的事,就不可行。换句话说,运用自由,也须注意去保守自由,不可失去自由。
〔话中之光〕(一)本节乃是基督徒生活为人重要的原则。我们蒙恩以后,一切生活为人,第一要求有属灵的益处;第二不可成为嗜好,欲罢不能。所以凡不能叫我们的灵命得着造就,又会养成嗜好而捆绑我们的,都不可去作。
(二)基督徒的生活为人,并不在于外面的行动;没有甚么是一定不可行的――『凡事我都可行』,也没有甚么是非行不可的――『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是否该行,乃看其中有否基督的成分和基督的益处,也就是那真实的『益处』。
(三)在教会生活中,基督徒行事并没有任何外面的规条,但在每位信徒的里面却有一位活的基督,作我们生命的律法和活的引导,凡有属灵的益处和不受事物的辖制的,我们就可行;凡没有益处和会受辖制的,我们就不行。
(四)自由若有一步差错,就可能成为放纵,而放纵会变成坏习惯;坏习惯会变成辖制人的势力。人一旦被坏习惯所辖制,那么行为的主体就不是自我,而是恶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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