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方程式的要点

如题所述

以 受热分解的化学方程式为例:
第一步:写出反应物和生成物的化学式。

第二步:配平化学式。

第三步:注明反应条件和物态等。
第四步:检查化学方程式是否正确。 1.热化学方程式写反应条件。一般的在等号上方标记Δ。配平系数也可以不是1,可以是分数或者相互之间可以约分。
2.常温常压下可以进行的反应,不必写条件;但是题目中的实验若有特定的条件,一律标注该特定条件。
3.反应单一条件时,条件一律写上面;有两个或更多条件的,上面写不下的写在下面;既有催化剂又有其它反应条件时,一律把催化剂写在上面。
4.是可逆反应的一律用双向箭头表示。 在专业领域的文献中,不论无机、有机反应方程式中均使用箭头号“→ ”来连接反应物和生成物。国外化学教科书、上海市中学化学二期课改教材(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7月,姚子鹏主编)、2011-2012苏教版化学书、上海高考的化学卷、理综卷中也采用了箭头号。但在多数省市的中学教学中,仍建议按照教材在书写无机化学反应方程式时使用等号,以更好地表示反应中的“生成”与“质量守恒”含义。
2013年中学阶段无机反应方程式一律用等号连接反应物和生成物,有机反应一律用箭头来连接反应物和生成物,是可逆反应的一律用双向箭头表示。 1. 气体符号“↑”和沉淀符号“↓”是化学反应中生成物的状态符号。只有生成物才能使用“↑”或“↓”符号,使用时写在相应化学式的右边。
2. 当生成物在常温常压下(通常指25℃、101.3kPa)是气态的,才用“↑”号,如:

但还必须同时注意两点:
(1)若反应物中有一种或几种气态物质(常温常压下)则生成的气态物质不再用“↑”号,如:


(2)不论反应物状态如何,只要产物只有一种物质,且是气体时也不用“↑”。
3. 在溶液中进行的化学反应,有难溶物质或不溶物质生成时,用“↓”号表示。如:

4. 若反应不是在溶液中进行的,就不存在沉淀析出现象,不能用“↓”号。如:

5. 对于金属与盐溶液之间的置换反应,生成的金属单质,由于覆盖在金属的表面,没有沉淀析出,不应使用“↓”号,如:

6. 在复分解反应中,若生成物是微溶物时,应把它视为“沉淀”,标上“↓”。如:

7. 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即使是同一个化学反应,也必须要看具体情况。如硫化氢与二氧化硫气体混合反应生成硫,不用沉淀符号,即:
 当把二氧化硫通入到氢硫酸的溶液中时,溶液中出现了黄色的浑浊现象,生成的单质硫应标上“↓”,即

又如向氯化银悬浊液中滴加硫化钠溶液,白色沉淀变成黑色,发生了沉淀的转化,生成的硫化银应标上“↓”,即:
热化学
加热化学方程式需要标出每一个反应物、生成物的状态,可分g (气体)、l (液体)、s (固体)、aq (溶液)四大类。字母外需要打括号,例如H₂O (l)、Na₂CO₃(aq)、CaCO₃(s)。
普通方程式则不是很严格,一般不用g、l、s、aq的标记。生成物方面,当反应物中不含气体时,气体生成物要用“↑”标记;只有在溶液中,反应物中不含固体时,难溶或固体生成物一律用“↓”标记(如电解池反应的化学方程式:

由于生成Cu吸附在电极上,故不写“↓”)。
水蒸气
水蒸气一般不打箭头,但偶有例外(碳酸氢铵受热分解)。
反应物状态的不同
反应物若以特殊状态参加反应,例如浓硫酸、熔融氧化铝,过量,少量,一律在相应的反应物后打括号注明状态
<1>反应物的浓度不同,产物不同
如:铜与浓硝酸反应的化学方程式:

铜与稀硝酸反应的化学方程式:

<2>反应物的量不同,产物不同
如:镁与过量二氧化碳反应的化学方程式:

镁与少量二氧化碳反应的化学方程式:

<3>反应物的物态不同,产物不同
如:氯化钠与水通电的化学方程式:

氯化钠在熔融态通电的化学方程式:

化学方程式中,有机物需要用结构简式
燃烧反应无需考虑有机物结构,因此理论上可以写分子式。(但还是写结构简式为妙。)
个别相对复杂的有机物允许写分子式(例如葡萄糖),但是在相应的分子式下方要用中文注明反应物名称,并打括号。
无机物一般使用分子式而不用结构简式(例如硝酸通常不写为HO-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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