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没签续租合同,房东提前收房,他要付违约金吗?

原来房子租了一年,签了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到期后续租了三个月,但没签续租合同或补充协议,已经支付三个月房租。现在房东把房子卖掉了,让我提前一个月搬走,愿意退我押金和一个月房租。我能按照原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吗?

  如果租房合同期没到期的,单方中止合同的,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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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06
您好,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但是在按照原来的合同继续履行,法律上视为达成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和出租人都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对方将房屋出售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对方没有询问您即将房屋出售,侵犯了您的有限购买权,但是对方愿意做出一定的补偿,也比较合情合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1-06
不能,这是你自己疏忽导致的,因为没有合同,所以证据没有利己条件。如果有三个月的房租收据,理论上形成了租赁合同,但也不能证明违约责任。这个收据只能证明交钱了,及房东不能在找你收取这规定3个月的房租,而不能成为违约的责任证明。
因为第一个合同是有时间限制的,不适用没签合同的三个月。房东提议退押金和一个月房租,也符合人民调解的责任划分。
你最好和房东好好说,宽限几天,便于自己找房!
第3个回答  2014-11-06
原有的租赁合同是一年的,你继续交房租,而他收钱是默认租赁关系的继续,但现在他要卖房,只需提前通知你在加上退你钱即可。但你作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4个回答  2014-11-06
除非你有证据,要不然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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