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如何复习?

如题所述

背,背,背,卷一突破120分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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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14
司法考试试题所涉及的考点一般由三部分构成,即重要考点、生僻考点和新增考点。以下将从这三方面来预测一下2005年司法考试中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这三门科目的考点情况。

 1、法理学

从对过去三年的考察情况以及对法理学学科知识体系的分析来看,法理学中的重点是法与道德、法的要素、法的本质、法的产生、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法的效力、法律关系、法律移植和法的继承、立法、执法和司法、守法和违法、法制和法治等12个内容。生僻的考点只能靠预测,根据今年国际国内的热点动态以及对过去考过的考点的分析,我认为,有两个考点是比较容易考的:一个是法与人权的关系,另一个是法律监督。2005年法理学新增的考点有5个,其中,“利益作为法的价值的构成”被考察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这与党中央提出的“和谐社会”的构建密切相关,考生应注意该考点中对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三对利益的衡量。

2、法制史

法制史的重点比较分散,从过去两年的考察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五个时期。中国法制史主要集中在西周、唐宋和清末。外国法制史主要集中在罗马法和德国法。法制史部分的生僻考点相对较少,我认为,明朝法律制度和日本的“和平宪法”今年考察的可能性比较大。法制史今年没有新增考点,但是,从大纲内容的变化来看,对两个部分进行了强调:(1)唐律中的“六赃”制度,尤其是涉及到对官员贪污腐败惩戒的“受赃不枉法”、“受赃枉法”、“受所监临”、“坐赃”;(2)德国民法典的制定过程,尤其对我国现时制定民法典的借鉴意义。

3、宪法

宪法的重点也比较分散,主要集中在五个部分,即《立法法》、《选举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公民的基本权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试题与时事联系比较紧密,考生尤其要关注过去一年中发生的重要的、热点的宪法案例。今年宪法部分的生僻考点可能考察:(1)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代理制度;(2)平等权案件。宪法今年新增的考点只有一个,即2004年对《选举法》的修改。另外,对于“政权组织形式”的新表述,考生也应注意。

二、主观题出题预测

主观卷的题型在05年大纲上已明确,即简析题、分析题、司法文书和论述题。对作为新题型的分析题和论述题,广大考生可能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围绕着其命题特征与规律,以下就此展开分析。

1、分析题

分析题是一种新的题型,最早在2004年出现。由于2004年出了一道关于共同犯罪和犯罪形态的刑法题,今年很可能就合同、担保法出民法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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